67岁中国香港居民张镇顺的绝望呐喊
——“若正义不至,以死相报!”
一位67岁的中国香港老人,为何发出“以死相报”的悲鸣?十余年间,张镇顺为为追讨公道奔走呼号,却屡屡撞上一张由不法商人郭*金、失格律师和地方法Y共同编织的“地方保护网”。他的执着抗争,已不仅是为了个人权益,更是对司法公正最沉重的叩问。
一、罪恶起源:合作方郭*金涉嫌职务侵占,罪证确凿前科累累
2009年代,中国香港居民张镇顺与郭*金合作成立南澳县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共同开发“中兴花园”项目。然而,合作方郭*金利用法定代表人身份,实施系列犯罪行为:
•虚增工程款:将消防工程款虚增118.35万元,用于支付其子购房;
•挪用资金:2010年至2012年,挪用项目数千万元预售款,进而以“借款”名义向公司收取利息74.49万元,并制造“逾期还款”假象,非法索取违约金858.56万元。(详见:汕公(经)鉴通字(2024)316361号《汕头市公A局鉴定意见通知书》)。
•刑事立案:2023年11月,汕头市公A局对郭*金涉嫌职务侵占案立案侦查,2024年12月案件移送检c院起诉(起诉金额2270万元)。2025年11月,南澳县人民法Y开庭审理此案。
•前科累累:将民事诉讼作为谋夺他人钱财的工具:与代理律师合谋,诱迫证人做假证、提供虚假证据,通过玩转司法打赢官司赚钱【“《民事判决书》【(2023)05民终484号”证实】
郭*金此前曾因“虚假诉讼罪”(2022)粵05刑終230號被判刑。2024年3月再因涉嫌行贿、职务侵占被捕。尽管罪证不少,司法进程却显得阻力重重。
二、程序黑幕:破产管理人收受所謂“借款”,南澳法Y公然包庇犯罪
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,更深的黑幕浮现:
•管理人之疑:2019年,恒泰房地产公司破产管理人——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主任蔡*,在他作为管理人的几个月后(即2019年3月),收受郭*金70万元“借款”,无合同、无利息。东窗事发后匆忙退款,涉嫌规避受贿罪。该行为“影响管理人忠实履职”,违反《企业破产法》。
•南澳县法Y蓄意包庇:张镇顺多次向南澳县法Y举报蔡*涉嫌违规,但法Y收到线索后压案一年半未作处理,仍由蔡*继续负责破产财产管理。在2025年11月的庭审中,蔡*作为管理人默许郭*金及其代理律师虚假陈述。
•律师机构之耻: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身为“全国党员律师培训基地”,本应捍卫正义,却知法犯法。蔡*的行为玷污党纪国法,此类机构何以担当资产管理重任?其行为是a否玷污了律师行业的公信力?
三、核心诉求:程序正义已死,老人求避嫌彻查
面对困境,张镇顺提出两大核心诉求,直指司法系统溃烂:
1、要求南澳县法Y集体回避:该院与郭*金存在多起枉法裁判记录,且对蔡*问题处置不当,丧失公正基础。
2、撤销蔡*管理人资格:蔡*收受巨款已失格,必须更换管理人,重新核查公司资产,防止利益输送。
四、申诉绝境
2025年九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對張鎮順的控告信交办到南澳縣法Y竟被敷衍,汕頭檢察院检察监督形同“空转”
张镇顺的申诉之路遍布荆棘: 法Y欺骗巡视组:2025年,中央第八巡视组将此案交办后,南澳县法Y回复称“未发现回避事由”,对撤销蔡*所在所资格的诉求只字未提。院长谢培鹏更谎称未收到控告信,公然对抗中央权威。
检察监督乏力::汕头市检c院将监督申请转交南澳县检c院后,仅以“发函核实”敷衍,认定“已处理”了事。误导上级检c院以“重复信访”终结申诉,维权之路几乎被堵死。
五、血泪控诉:司法保护网成型,公平正义遭践踏
张镇顺控诉,南澳县司法系统疑似与郭*金、蔡*结成利益同盟:
•南澳法Y强行将恒泰公司纳入破产程序(破產審計報告已經告訴不具備破產),纵容管理人处置财产;
•司法机关剥夺张镇顺作为受害人参与诉讼的权利;
•蔡*作为党员律师带头人,知法犯法,却依然逍遥法外。
六、最后坚守:老人以命相搏,呼唤法治之光
十余年来,张镇顺向中央纪委、最高检、司法部、香港中联办等监管部门提交数十份材料,信件到达汕头司法机关,最终均石沉大海。他在控告信中写道:“若此次仍无公正,将以死相报!”
截至2025年12月,案件仍无突破。但张镇顺坚信:“习总书记依法治国的方略终将照亮汕头!”这场维权之战,已超越个人恩怨,成为对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这一庄严承诺的深切呼唤。公众拭目以待:作恶者会否伏法?正义会否到来?(本文转自搜狐新闻:搜狐网友373153902,代为转发,如有不实言论我们不承担法律责任,如有雷同纯属巧合,侵权请联系更改。)
来源:https://www.douban.com/topic/475190463/?_spm_id=MjkzMTAwMDMw&_dtcc=1








